浠水法院:协助新疆库尔勒市法院执行一起房屋强制搬迁案

作者: 张露    发布时间:2019-06-18  访问次数:366

图一

图二

6月14日,浠水法院派出26人的执行队伍全力协助新疆库尔勒市法院,对被执行人翟某林的房屋进行强制迁出并交付承受人。

被执行人翟某林、东莞某威公司与申请执行人翟某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库尔勒市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翟某林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对其名下位于浠水县胡某村的宅基地权证手续予以查封,并依法委托评估、拍卖。二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翟某云向法院申请以第二次竞拍保留价727892.68元抵偿债务,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0日依法作出执行裁定,裁定将该宅基地以保留价727892.68元交付承受人翟某云抵偿其在借贷纠纷案中所享有的155万元债权。

该案执行中,被执行人翟某林家属拒绝迁出,执行受阻。6月13日,库尔勒市法院联系浠水法院,请浠水法院协助执行。浠水法院紧急制定执行预案,14日一早,浠水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郑学平带队,26名执行干警整队出发,前往浠水县胡某村协助库尔勒市法院干警执行。到达执行地点后,执行干警在房屋外围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出入现场,搬家公司有序对室内物品进行打包、移送仓库,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电视台记者全程录像。为保障执行活动有序进行,防止出现突发情况,浠水法院特联系县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随时待命。房屋腾退工作即将完成时,被执行人翟某林的母亲和姐姐来到现场,阻碍执行。执行干警耐心对两人分开做工作,向其释法明理并将老人送回住所,被执行人翟某林的父母情绪较为激动,执行干警陈静、彭婉姗一直陪在两位老人身边,和他们聊天疏导情绪,清泉镇党委书记、社区干部也参与做调解工作,老人情绪逐渐平稳,对法院工作给予理解。

经过近四个小时的执行,被执行人翟某林的房屋强制迁出完毕并顺利交付承受人翟某云,执行行动顺利结束。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浠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