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涉诉信访工作

作者: 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2-05-08  访问次数:2363

认真落实最高法院 “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要求

黄冈中院继425日集中收看最高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巡讲团到省高院巡回宣讲视频后,428日再次组织全体干警集中收看巡回宣讲视频录像,认真听取巡讲团对如何从根本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信访群众心理矛盾等问题的深度解读。党组成员、副院长熊晓明受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委托,就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部署: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全面落实公开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工作制度。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按照安排定期到信访大厅轮流接访,对重点信访案件当事人,加大释法解疑、息诉罢访力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案件承办人带案下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在基层。

二是狠抓积案清理。在前段集中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减少信访案件存量,把信访积案一件一件妥善化解,对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落实专门领导、专人负责办理。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对于重复访、越级访和闹访、缠访的,适当采取一些法律手段和救济措施,按照案结事了要求,该终结的依法终结。

三是加强源头治理。认真落实案件风险评估制度,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抓起,每个环节均由办案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填报风险信息,对信访走势进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提示、早预防。坚持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减少案件瑕疵,在大力化解旧案的同时,杜绝新案产生

四是强化信访责任。坚持信访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每个季度把信访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案件涉及部门和承办人员及办理进度情况等,认真统计和摸清信息,进行分类通报。对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和涉诉信访事项,实行重点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督办等。

(陈新明据市中院法官培训中心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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