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以案释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120余名市直单位干部到黄冈中院旁听庭审
作者: 黄冈中院    发布时间:2021-09-01  访问次数:2249

图一

为贯彻中央决策,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运用生动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黄冈中院和黄冈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2场大型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后,8月31日上午,来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国调队、市税务局、市商务局等9个单位120余名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走进黄冈中院第六审判庭,零距离旁听庭审,面对面接受法律“熏陶”。

图二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起行政征收和复议决定案。2011年5月,湖北某房地产公司因违规建设,所建设楼盘无法办理相应产权证,造成购房户集体信访。2019年9月,针对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黄政发〔2019〕25号文件。2020年4月,黄冈市处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交办函,要求限期对本案案涉某房地产公司楼盘在内的建设项目,核实面积,核算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具体数额,并依法进入诉讼程序。2020年5月,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某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及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立案。2020年11月,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征收决定,责令某房地产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某房地产公司不服该决定,于2020年12月向黄冈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1年3月,黄冈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并送达至双方当事人。某房地产公司不服行政征收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诉至一审法院,请求撤销上述行政征收决定及复议决定。一审法院判决后,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服,上诉至黄冈中院。

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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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氛围严肃、秩序井然。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了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文胜当庭陈述最后意见称,通过今天的庭审,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进一步学法、遵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增强履职能力,推进法治黄冈建设。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深入广泛普法,当好“店小二”,主动担当作为,依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贡献最大力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黄冈两级法院将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下行政审判工作的主线和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通过依法行使行政审判职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