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治疗难,先予执行解民忧
作者: 杨锐 发布时间:2020-12-16 访问次数:418
图一
近期,当事人吕某将一面绣有“东湖法庭先予执行解除患者治疗担忧 黄冈人保快速调解彰显国企社会担当”的锦旗送至黄州区法院东湖法庭副庭长李宝红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手中,对李宝红法官的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及黄冈人保负责的工作作风予以感谢。
原告吕某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由于起诉时治疗未终结,该案最终诉讼标的不明确,遂依法中止审理。后因原告年龄较大,且家庭经济困难,难以负担医疗费等费用,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被告保险公司先予执行部分医疗费,以保障原告能够及时得到后续的治疗。承办法官李宝红在仔细查阅案卷,以必要性、紧急性为原则进行审查后,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支持了原告吕某的部分申请,同时迅速与执行干警联系,确保先予执行的案款能够及时到位,伤者吕某得以顺利获得后续治疗,早日恢复。
通过协商,保险公司迅速支付了需先予执行的医疗费,并与原告在赔偿款数额及支付时间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保险公司将该案赔偿款履行完毕,该起纠纷最终以协商的方式圆满解决。
收到赔偿款后,吕某激动不已,为感谢李宝红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执意送给东湖法庭一面锦旗,于是出现了文章刚开头的一幕。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成功结案,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维护了伤者的健康权。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