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法院、公安联动作战威慑大 失信被执行人被控制后忙还款
作者: 张露 彭婉珊 发布时间:2019-06-14 访问次数:378

图一
6月11日,“消失已久”的失信被执行人周某龙在黄州“露面”,浠水法院执行干警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及时将其控制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案件当场执结。
周某龙与湖北天某变压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周某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湖北天元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上门送达时发现被执行人周某龙自2018年开年后外出务工至今未归,上村委会调查也毫无线索,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报公安机关申请挂网临控。
2019年6月11日下午3时,接到浠水县公安局情报大队传来的情报,失信被执行人周某龙在黄冈市某某宾馆登记入住,当地公安机关已派人前往,拟对被执行人核实身份,临时控制后交由法院拘留。收到消息的第一时间,浠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闵敢带队迅速赶往黄州。因公安机关到达时被执行人周某龙已外出,法院、公安干警及时调整战略,决定在宾馆蹲守,等待周某龙出现。经过近四小时的蹲守,周某龙回到了宾馆,执行干警向其出示了公务证并道明来意,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拟将被执行人周某龙押至浠水县拘留所关押。
返程途中,执行干警在对被执行人周某龙的随身物品清查时发现其随身携带了46000元的现金,在执行干警的督促调解下,周某龙联系亲戚朋友,在到达浠水前将63300元的义务款履行完毕,案件执行完毕。
为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浠水法院和多家职能部门就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签署会议纪要,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构建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执行联动新格局,使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确保执行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浠水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