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黄冈中院行政庭公开审理一起涉PPP项目行政协议案件
作者: 熊静    发布时间:2020-11-18  访问次数: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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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7上午,黄冈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蕲春某水务公司诉蕲春县政府、蕲春县住建局行政协议纠纷一案。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邮政局共9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庭审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

本案系因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终止行政协议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例。2017年11月,蕲春某水务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中标蕲春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项目。2018年6月,蕲春县住建局与该水务公司签订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蕲春县住建局认为水务公司未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开展污水处理,未能依约提供履约保函,未能完成融资或筹集足够项目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建筑材料及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等严重后果,遂于2020年5月向水务公司发出终止通知,要求终止该PPP项目协议。对此,水务公司不服,认为其前期已投入大量资金并正在进行试运营和调试,蕲春县住建局单方终止PPP项目协议损害器利益观,遂向黄冈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蕲春县住建局发出的终止通知违法,并依法撤销该通知。

考虑到本案不仅涉及民生工程,且事关优化营商环境大局,黄冈中院行政庭主动邀请市审计局等行政机关干部参与庭审观摩,拓展府院良性互动。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主审法官梅阳组织各方当事人就行政协议合法性、合约性等争议焦点问题充分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厘清了各方争议焦点,为案件下一步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近距离的观摩体验,有助于执法人员了解法院对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重点和尺度,增进对行政协议的认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推动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近年来,黄冈中院持续加大行政案件矛盾化解力度,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用司法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切入点,把“行政机关旁听庭审”打造成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载体和人民法院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熟悉行政审判、关注行政法治,为我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