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微信调解零距离,“指尖”便民化纠纷
作者: 项鹏慧 发布时间:2022-04-21 访问次数:14899
4月19日,黄梅法院行政庭采用微信调解方式,简化诉讼流程,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促使当事人主动撤诉,既节省了诉讼成本,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1年,原告洪某通过微信平台与被告张某签订了一份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支付了10000元定金。后因被告无法发货,双方约定解除合同,但被告却一直未返还原告10000元定金。在多次催讨未果后,洪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
因被告张某系外地人,受疫情影响,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案件承办法官在审查案件资料后认为,该案事实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可能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通过微信平台组织双方开展线上调解,提高诉讼效率。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向被告释明了相关法律责任。经过多番释法明理的劝导,被告意识到自身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主动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原告返还了定金10000元,原告也随即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在案件调解成功当日,相关法律文书也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到双方当事人的手上。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黄梅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理念,充分借助“互联网+”平台,巧用线上庭审、微信调解等多种方式开启“远程办案”模式,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诉讼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共赢。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