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联手 守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黄冈首例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作者: 陈傲 发布时间:2023-01-12 访问次数:3154
12月26日,黄冈中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图一
该案系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诉某药店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药)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我市首例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为保障民生权益,守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黄冈中院在保证当事人的举证、答辩权利的基础上,做到快立快审并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处被告消除危险、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金109770元。
自2020年1月以来,黄冈某医药公司某分店负责人陈某通过微信联系骆某,在对方未能提供所售保健品的合法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下,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非法购进“美国XX金”、“虫草XX王”、“黄金X卡”等性保健品,并通过门店、微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36590元。经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上述三种性保健品均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物质成分。
图二
根据法律的规定,黄冈中院书面向市市场监管局告知立案信息。庭审当日,市市场监管局派员全程旁听庭审。
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愿意承担责任,经短暂休庭合议讨论,意见一致,遂当庭作出判决并予以宣判。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下一步,黄冈中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加强检察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升食品药品领域案件办理质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