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法院:耐心调解化矛盾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作者: 王思淼    发布时间:2020-06-09  访问次数: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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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6月3日,英山法院法官就首例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

早在2015年3月,原告吴某为创业,邀请多名朋友按比例出资创建登记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吴某作为该公司的发起人、创立人,也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后吴某与该汽车租赁公司因股权产生纠纷,自2016年以来,吴某先后以股东资格确认、劳动争议、姓名权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汽车租赁公司以股东资格确认、股东出资、返还原物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案件均已审理终结。2019年,吴某以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至法院,经英山法院判决后,该公司又诉至黄冈中院。

黄冈中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四年来双方当事人一直在打官司,积怨颇深。为了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黄冈中院审管办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做工作,该汽车租赁公司最终撤回上诉申请,同意按一审判决履行。英山法院遂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原告松口,提出了退股的要求,被告也表示同意,双方各退一步。但关于如何退股还存在分歧,该汽车租赁公司表示将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法院也会组织双方进一步调解。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运转困难,黄冈两级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在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尽心尽力帮助企业早日走上复工复产的正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英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