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游戏打闹致伤 ,法律责任谁负?
作者: 中院研究室陈傲 发布时间:2014-05-27 访问次数:1961
(作者:陈傲)
案件回放:
一审认为,程某在游戏过程中被夏某绊倒致伤,应认定夏某的主要过错,因夏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夏某辉承担,遂判决夏某的监护人夏某辉赔偿程某的经济损失65738.91元。
夏某辉不服一审判决称,夏某与程某在案发时分别为8岁和12岁,分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相关判断能力上,程某能力强于夏某,夏某只应承担小部分责任,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法官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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