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三抓三促”大力加强评估拍卖工作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5-02-06  访问次数:17985

(陈新明)黄冈中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评估、拍卖工作规范化、公开化、便民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2014年共完成各类鉴定案件186件,比去年增长38%,无超期鉴定情况,无一件出现当事人上访缠诉情况发生。

抓规范促公正。针对近年来司法评估、拍卖工作中所出现的突出问题,制订了《加强司法评估、拍卖工作监督的规定》,在加强拍卖宣传力度、评估拍卖机构证据意识、评估拍卖机构材料收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制订了司法鉴定案件立卷标准,从受理委托开始,对每一个环节都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严格按立卷标准归档立卷。制订了《司法鉴定卷宗评分标准》,通过自评、互评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市法院司法鉴定卷宗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加强了对全市法院评估、拍卖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委托光谷联交所黄冈公司组织,考核方案广泛征求评估、拍卖机构、相关行业协会、法律专家等各方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考核排名最后的机构,剔除法院司法评估、拍卖机构名单。

抓公开促公信。紧紧围绕信息公开最大化,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目标,对所有评估、拍卖案件全程上网公示,及时全面将各项评估、拍卖等工作步骤公知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对拍卖公告,将项目地理位置、标的价值、照片、评估报告全部上网,并要求拍卖公司在当地电视台发布拍卖信息,通过现场拉横幅、发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年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和法院局域网上共发布公告、公示、制度等信息430余条;在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等新闻媒体共发布信息130余条。拍卖成交的18件案件中,成交额5733.8万元,溢价率达18.3%

抓创新促便民。强化司法评估、拍卖工作调解和释法说理力度,每一个鉴定、评估拍卖案件受理后,都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告知鉴定和评估拍卖流程和成本,提示评估拍卖过程的复杂性和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坚持以拍促调的思想,倡导当事人协商执行判决、减轻诉累。共有81件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改变过去坐堂办案,让所有当事人都来黄冈的做法,对基层法院委托的鉴定案件,深入当地现场办案,方便当事人参与鉴定过程。对偏远、体残、贫困的当事人,协调鉴定人员到被鉴定人所在地进行鉴定,减轻他们的负担。201490%以上的评估、拍卖案件都在当事人所在地选定机构,80%以上在标的物所在地拍卖,100%都邀请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到体残、贫困被鉴定人所在地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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