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全省法院系统“示范人民法庭”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作者: 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4-04-29  访问次数:32292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示范人民法庭”评选活动的通知》(鄂高法〔2013〕355号)要求,今年上半年将在全省法院系统评选出100个“示范人民法庭”进行表彰,每个法院可申报1个基层法庭。现将全市法院申报的法庭进行公示: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龙感湖人民法庭

黄州区人民法院陈策楼人民法庭

团风县人民法院贾庙人民法庭

浠水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

蕲春县人民法院青石人民法庭

武穴市人民法院梅川人民法庭

黄梅县人民法院蔡山人民法庭

英山县人民法院杨柳人民法庭

罗田县人民法院匡河人民法庭

麻城市人民法院宋埠人民法庭

红安县人民法院七里坪人民法庭

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后7日内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政治部、监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书面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杜绝恶意诽谤。

举报电话为:8617068、8617053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4月29日

编辑:hg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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