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全省法院系统“示范人民法庭”的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作者: 政治部 发布时间:2014-04-29 访问次数:32292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示范人民法庭”评选活动的通知》(鄂高法〔2013〕355号)要求,今年上半年将在全省法院系统评选出100个“示范人民法庭”进行表彰,每个法院可申报1个基层法庭。现将全市法院申报的法庭进行公示: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龙感湖人民法庭
黄州区人民法院陈策楼人民法庭
团风县人民法院贾庙人民法庭
浠水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
蕲春县人民法院青石人民法庭
武穴市人民法院梅川人民法庭
黄梅县人民法院蔡山人民法庭
英山县人民法院杨柳人民法庭
罗田县人民法院匡河人民法庭
麻城市人民法院宋埠人民法庭
红安县人民法院七里坪人民法庭
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后7日内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政治部、监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书面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杜绝恶意诽谤。
举报电话为:8617068、8617053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4月29日
编辑:hgfy
文章出处: 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