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歌相和 黄冈与十堰共“研”环境资源审判 同“话”长江生态保护
作者: 民三庭 发布时间:2023-03-01 访问次数: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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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2月22日至24日,黄冈中院民三庭及基层法院一行十人赴十堰,深入调研学习十堰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我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及司法延伸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取经。
座谈会上,调研组观看了十堰市环境资源保护专题片,听取了十堰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体制机制规范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创新生态保护方式、深挖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双方深入探讨了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共管以及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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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还先后前往竹溪法院、丹江口法院,与他们深度交流了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实质化运行,跨区集中管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生态法庭建设发展以及助力县域经济绿色发展等工作经验。
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竹溪县龙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丹江口生态环境保护法庭,重点了解了基地内动植物保护情况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运行情况。
调研组的同志纷纷表示此次活动让大家受益匪浅,学习兄弟法院的宝贵经验有助于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做好长江生态大保护工作。
下一步,黄冈中院将以此次调研学习为契机,认真借鉴十堰法院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审理以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质化运行,妥善审理环资类案件,创新环资审判工作模式,全力打造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品牌,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共同缔造美丽长江新画卷贡献法院力量。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