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

作者: 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12-02  访问次数:17202

(作者:陶秋平)审判权的本质特点是基于一种判断权。把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与服务相联系,是一种全新的理念。系统自治源于德国法学家卢曼的社会系统分化理论,指的是系统没有外界的指示、命令和干预下,通过自身的微观运行机制实施预定功能的现象。司法可以视为起于诉争、止于终审的自治性系统。设定规则自我约束、自我治理、自主裁断纠纷,自我纠正偏差,更符合最高院能动司法的要求。我国法院系统当前的公信力与它承担的使命之间存在差距,无论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什么,全社会从不同的层面致力于对它做出矫正。法院自身需要努力解决群众有意见的问题,如何通过司法更好地实现司法公信力提升,是一个期盼的话题,本人通过学习考察其他法院的先行经验,试图从能动司法的观点出发,结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必要性,藉此考量我院正在探索中的诉讼服务中心的等备建设工作。

一、我国法院系统诉讼服务机制的建立和发展

现任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自1978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教授。2008年,李少平院长从四川高院院长转任天津高院院长后,率先提出了“建议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新机制”的重要创举。其撰文论述:“诉讼服务理念是随着法治实践的发展,对社会主义法治规律和司法功能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其所蕴涵的对审判权与诉权和诉讼主体间的关系进行协调,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主基调。通过优化内部取权配置,初步实现司法机制从传统向现代,从单向服从到双向参与、从形式对抗到实质和谐的根本性转变。这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也为社会矛盾化解构建了全新的平台”。在李院长的亲自指导下,天津法院自2008年开始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以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的诉讼服务机制。该中心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使当事人在诉讼服务大厅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方式办完想办的事情,降低了当事人对诉讼不切实际的心理预期,减少了诉讼的盲目性,成功地将一部分案件化解在诉前或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同时提高了法院信访接待成功率,有效遏制了涉诉信访上升的势头,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诉讼服务需求,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全新形象。天津法院这一新的司法理念,带动了其他省市法院进一步的本土化改造。江苏省仪征市法院自2008年10月启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以来,不满足简单的窗口改建和功能添设,积极探索承载当地法院的司法服务文化与司法为民特性的诉讼服务机制内涵。不仅在全省法院系统中实现了五个“首次”:设置了全省首家法官信箱、首家“一站式”费用结算窗口、首家电子阅档窗口、首家分立的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场所和首家法官律师休息室,而且通过健全机制推动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完善,得到了最高院的充分肯定,去年12月,在仪征市召开了全国法院系统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

二、我们对仪征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学习观摩的体会

今年三月二十五日,我们一行五人在副院长周冬益的带领下,启程到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学习考察。仪征,古称真州。地处长江三角洲的顶端,面向长江,背依两淮,西接南京,东邻扬州。最闻名的雨花石、草席之乡,全国爱国卫生先进县市。境内有核工业工程集团公司等8家部属、省属企业,全市面积90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9万。共有18个乡镇场,辖区内汽车配件、建筑业等产业居全国领先行业。仪征法院现有正式编制干警110人,在职在岗96人,退休干部14人,聘用36人(其中:速录员12人、合同制法警6人、导诉员2人、调解员6人、驾驶员4人、网管员2人、炊事员4人)。在职正式干警中,研究生17人(其中:面向全国招考16人),本科学历74人,目前在读法学研究生2人,审判人员63人。全院内设机构18个,其中院业务部门8个,基层法庭3个,后勤综合部门7个。2012年全院审结各类案件8122件。先后被最高院、江苏省高院授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改革开放30周年英模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法院”等殊荣。我们通过对该院的学习观摩,有如下几点体会:

㈠完善了周到精细的诉讼引导机制。一是明示诉讼服务大楼和审判综合大楼路线图和周到服务的导诉员。我们一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就能看到功能示意图和路线指引图,还有面带真诚微笑流动的导诉员站立于大厅门口指引。办理立案、咨询等事项可以先到诉讼引导窗口,由导诉员询问办理事项并对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办理事项的不同,指引当事人到相应的立案、信访、公示催告或者判后答疑等相关窗口或到指定区域按排号等候。二是针对群众临时准备材料等需求,便民服务窗口提供了复印、打印、传真、电话等服务。大厅书写台上备有笔墨、纸张、印泥、订书器等办公用品,群众还可以到便民窗口借用老花镜、雨伞、医院急救包、针线等物品。三是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舒适方便的等候环境,群众等候办理的时候,可以在大厅休息并阅读报刊和诉讼指导材料,使用饮水机、擦鞋机、纸杯和磁卡电话。

㈡健全整合便捷的立案服务机制。在诉讼服务大厅集中实现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等多项功能。对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分类立案审查,且专设老、弱、病、残、军人等特殊人群优先办理窗口。设置了“一站式”费用结算窗口,办理受理费、罚没款、保证金、执行案款的收退业务。聘用六名退休老干部在调解室主持人民调解审查,进行诉前和受托后的诉中调解。通过窗口接待、触摸屏、电话、网络等手段提供基本信息的查询。还通过当事人自有的密码进入专门的电子阅档窗口,实现案卷浏览。同时,配备专门人员接收转交诉讼材料、送达文书、预约法官。

㈢加强了创新实用的司法辅助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创新设置审判辅助、执行辅助机制。审判辅助平台,帮助当事人或律师办理公告手续、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执行案件的移送手续以及办理审判、评估、鉴定、拍卖等委托事项。同时,执行辅助窗口,开设“执行110”电话,受理执行线索举报等,实现执行兑付、执前督促。

㈣拓展了多元监督的反馈管理机制。仪征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质效与外界评价联系起来,形成对法官的一项重要考评标准。在机制建设上,一是形成一套工作制度。畅通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法院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常态意见收集、整理及反馈工作机制。二是形成一个互功平台。利用网络、召开座谈会、电视电台、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评价意见,引导社会公众从善意的、理性的、建设性的角度推进法院工作改进。

㈤为彰显司法公信,具备科技建院、人材强院的保障机制。

仪征法院的院训是“崇法致公,尚义求真。”其院训精辟凝炼着该院干警对审判事业和法官品质的追求,支撑着法官个体的价值取向。走进该院审判综合大楼,处处尽显科技信息、门户网站及监探系统在办公区、审判区、车辆等动态上均有反映,一览无遗、一网管尽。其办公室间及桌椅较我院相比相对简陋,但审判庭内设施高档,各方当事人及桌前电脑与法官的庭审、书记员的记录四台电脑同步,一场庭审的庭前准备、程序、证据展示、笔录校对、文书出机,一条龙完成。干警的手机具备门卡、饭卡等多功能传输。该院与杨州大学建立人材互动合作关系,以培养人材。该院自2010年起,面向全国招录30余名大学生进院参加工作,五名院领导的配备注重业务水平,报人大任命审判员、审委均需闭卷考试通过,从而达到了法院队伍结构升级和活力扩容的目的。

三、浠水法院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的可行性思考

㈠合理配备资源,树立一盘棋理念。选配人员、建章立制,打造“全方位覆盖,一体化运作”的浠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1、明确三项职能。将职能定位于纠纷分流、纠纷化解、诉讼服务。分流包括诉前分流、繁简分流、速裁机制等;化解包括人民调解、立案调解、诉调对接等;诉讼服务包括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判后答疑、便民服务、约见法官、材料收转等。

2、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人员到位。从全院选调和社会聘用的人员,分布到各个节点和立案庭合署办公,有效满足工作需要。二是规模到位。增添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正在实施中。三是制度到位。围绕中心的功能和需求,须出台《浠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管理规定》,我院《导诉工作规范用语》、我院《关于规范和强化立案调解工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实现规范化运行。

3、拓展内外服务。一是对内服务法官。诉讼服务中心和办公大楼相通,当事人要递送材料、提供证据,由中心专人接待,并负责转交,要面见法官,由中心专人帮助联系在指定的约见室接待,对裁决不服和执行工作不理解的,安排法官判后答疑和直接解答。既减轻了法官的负担,同时又杜绝不适当的会面,促进廉政建设。二是对外服务群众。在中心设置立案区,休息区、等候区、便民区、调解区、服务区六大区域,工作人员在各节点一字排开工作,诉讼指南、文书样本、写字桌、报刊、笔纸、饮用水、复印、传真等一应俱全,提供各种便民服务。

4、强化考核激励。明确各个流程节点和岗位职责,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全程文明接待等制度,切实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实行科学严格的岗位目标量化考核,每周明确一名值班主任,负责服务大厅的现场管理协调,考核每个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每季度根据服务业绩,当事人投诉和干警诉讼,确定两名服务明星,在大厅内公示。通过以上措施,达到工作人员活力被激发、潜力被挖掘,其爱岗敬业、规范工作、热情服务的能力得到增强的目标。

㈡注重机制创新,实现一体化运作。

1、集思广益,用好“三外”。一是借助“外脑”,这次赴仪征法院学习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并邀请领导和行家参与可行性论证,听其意见,充分发挥其“智囊”作用。二是巧用外力。整个中心乃至全院物业管理和网络运行均可外包,保安公司负责安检,银行派人驻点收费,邮政专人负责收寄,复印传真亦可外包,人民调解返聘退休法官,既减轻了法院压力,又保护了服务效果。三是争取外援。在中心建设过程中,主动向市中院汇报,努力争取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支持。

2、执行督促,化解“执行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督促窗口,对有可能主功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案件,在执行立案阶段,先行发出“执行督促函”或对义务人教育警示,对已立案进入执行的,当事人来院催促执行状况的,向执行局办案人进行执行督促和查询,并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执行进度。

3、对接信访,案结事了。通过上述一系列运作,做到与信访接待的无缝对接,对诉前、诉中、判后和执行中的当事人都有针对性地接待、释明,实现案结事了,推进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

从细节入手,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周到、便捷的诉讼服务,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需,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真正实现“八个有”,即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管、约见有人排、上诉有人办、执行有人促。今年,我院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推进公信法院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是公信司法之窗、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它的建设运行,使我院的诉讼服务更加周到温馨,宽敞宜人的环境,全方位热情细致的服务,将使来院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将进一步接近法院和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感得到增强,法院的公信力和形象得到提升。

作者简介:陶秋平,浠水县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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