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作者: 财务室    发布时间:2013-07-24  访问次数:33259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中发(199830号、鄂文(20021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在我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201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院机关2013年财务支出情况以及2013年审判业务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实际所需资金,我们编制了2013年预算。现将预算编制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预算,我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150684元,支出总计17152084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0684,项目支出4801400元。

二、收入编报说明

1、人员支出收入8706608元,其中:在职人员收入5556193元,按在职人员的实际工资及补贴标准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2030318元,按离退人员的实际离退休费和补贴标准编制;医疗保险收入472424元,按工资总额6%计算编制。住房公积金收入647673元,按工资总额的12%计算编制。

2、日常公用收入3644076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职编制人员按人平2.1万元供给。福利、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分别按基本工资总额的2.5%2%1.5%计算编制。

三、基本支出编报说明

()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5556193基本工资根据我院201212月份在职人员工资表中基本工资总额乘12个月,津贴补贴按已批在职人数津补贴月总额乘12个月计算。奖金按201212月份的基本工资填报,医疗保险费按全年工资总额6%填列。

()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0318元。

1、离休费106889元。离休金和津补贴按201212月离退休费和各项津补贴乘12个月测算。离休公用经费按2人年人平公用经费2000元。

2、退休费1841980元。退休金和津补贴按201212月退休费和各项津补贴乘12个月测算。退休公用经费按社保规定政策测算。

3、遗属生活补助12240元,按实际3名遗属情况填列。

4、其它支出28008元,按规定计算的离退休人员的电话费。

四、日常公用支出编制说明

日常公用支出3644076元。根据近三年法院支出情况,将一般公务费按预算表要求再细化预算为:

1、办公费:284000元,按年人平2000元测算。

2、水电费:312400元,按年人平2200元测算。

3、邮电费:142000元(含邮寄费、线租费、公用电话费),按年人平1000元测算。

 4、交通费:1080000元,按24辆车每辆年40000元测算。

5、差旅费:284000元,按年人平2000元测算。

6、维修费:142000元,按年人平1000元测算。

7、会议费:142000元(按年人均1000元测算)

8、培训费:142000元,按年人平1000元测算。

9、招待费:284000元,按年人平1000元测算。

 10、其它公务费385617元,其中通讯补贴337560元,其它日常公用支出48057元。。

11、办公设备购置100000元及其它购置100000元。

另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5%2%1.5%填报。

五、项目支出编报说明

我院在编制的2013年部门预算方案中,编制了项目5个,合计支出4801400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法院聘用法警经费:为与国际惯例接轨,从2003年起,执行死刑的任务已由武警转移到由人民法院法警执行,我院已聘用法警10人,其中:男法警8人,女法警2人,为更好完成执行死刑任务,需要对聘用法警进行培训,需要解决工资、服装、差旅费、培训费、社会保险缴纳等费用,年需求预算经费20万元。2013年在预算内安排项目经费10万。

2、人民陪审员经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我院已聘请16名人民陪审员,需要解决人民陪审员培训费、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费、工资等经费,经测算年需经费8万元。2013年在预算内安排项目经费5万元。

3、证人、鉴定人出庭经费:根据《刑法修正案》规定,从200311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支出证人出庭所必需的差旅费、误工费、生活费,经测算需经费10万元,2013年在预算内安排项目经费5万元。

4、行政性收费成本:我院2013年度计划非税收入460万元,经测算收取诉讼费需成本为78万元,2013年在非税收入项目预算中安排78万元。

5、办公楼维修:我院2013年计划非税收入460万元,除行政性收费成本78万元外,由于我院办公楼从1997年竣工交付使用以来没有维修,现外墙砖脱落严重,严重影响干警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余下382万元计划作为办公楼维修费用。

附件:2013年部门预算基层表

编辑:hg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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