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审监一庭公开审理33件减刑假释案件示范庭受好评
作者: 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2-07-17 访问次数:3990
图一:庭审现场
图二:庭审观摩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明、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占光源、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丰
图三:庭审现场
图四:审判长张立、审判员管小华、人民陪审员熊春梅、书记员华贞
图五:庭审现场(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参与庭审)
图六:庭审现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核实证据)
(文:张瑾 图:黄州监狱 黄为华)
该示范庭由市中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张立担任审判长、副庭长管小华、人民陪审员熊春梅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在开庭前对执行机关呈报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并通知社会矫正机构和公安机关有关人员参加旁听的基础上,庭审中认真听取了执行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意见,并对有关证据进行了调查核实。庭审结束后,对庭审情况,各评委从庭审准备、庭审调查、庭审驾驭、庭审配合、庭审形象等方面进行了集中点评,认为庭审准备充分,庭审形象良好,法庭气氛庄重严肃,充分体现了法院良好形象。
自2011年2月省高院下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以来,市中院审监一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基本要求、庭审范围、庭审步骤等进行了规范,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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