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救赎
图一
图二
图三
胡某出生在蕲春北部山区,在父母和两个姐姐的呵护下,如黛的青山,蜿蜒的蕲河,伴随他走过了小学、中学。
当他离别深山,来到武汉上大学后,华灯高楼,喧嚣红尘,让他目不暇接、深受震撼。进入大二时,学业优秀的他,还喜欢上了跆拳道。
10月3日上午,当他和两个同学在奶茶店时,其同学和一群街头小混混有所过节,尚有理智的他欲起身离开,岂料对方不让,结果不出所料,他一人将对方五六个打得七零八落。
10月6日晚,他又和其他同学在餐馆喝着小酒,酒兴正酣时,其中一人接到一个玩伴的电话,邀约去处理一点事情。就这样,胡某稀里糊涂地就跟着去了。到达现场后,还没弄清楚缘由,对方突然一根甩棍出手,直击餐桌旁一男孩的头部,顿时血流满面,胡某与同伴一拥而上,拳脚相加,然后各自逃窜。
随后,胡某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侦查并被羁押,其家人又到学校为其办理了休学一年的手续。
2021年5月该案5名被告人陆续被提起公诉。
5月31日胡某寻衅滋事案被蕲春法院立案审理,公诉机关建议处刑一年十个月,胡某在公诉机关悔罪态度好,认罪认罚,签字具结。
6月17日该案正常开庭,审判长张双全法官拟在胡某作最后陈述完毕即当庭宣判。
可是,当胡某哽咽着说出“法官阿姨,我想继续读书……”的最后陈述时,却像锤子重击着张法官的心灵,望着胡某乞求的眼神,让同样身为学生家长的她心中五味杂陈。
休庭后,合议庭一致认为应尽全力依法挽救,不进行当庭宣判,并分别在庭下对被告人及其亲属进行一次深度摸底谈话,认真听取他们的检讨和反省,深入了解被告人的意愿和意图,及时指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程度,积极引导被告人校正“三观”。
在得到院领导的支持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因该案属“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
张法官迅速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教挽救方案,包括适用缓刑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沟通了解所在高校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及被告人在校表现,征求社区矫正部门的意见建议及监管衔接等等。经过一个月的紧锣密鼓工作,各方意见一致,达成了教育挽救的共识。该案第二次开庭,通过法庭教育,胡某当庭痛哭,表示如可重来,自己定当珍惜,不负法官教诲,专心学业,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其母亦对自己疏于管教感到深深自责,并保证配合监管,决不会重蹈覆辙。
2021年7月27日该案宣判胡某被判处缓刑,被羁押近7个月后重见天日,胡某及其家人感激涕零深深鞠躬致谢法庭。
9月7日,新的学年开始了。久违的校园重新迎来了一位特殊的“新生”,学工处领导和辅导员老师早早地在校门前迎候着同行的法官和社区矫正人员,他们将从此刻开启两年校区与社区新的合作矫正模式,救赎一个“重生”的青春。
汤逊湖的水轻波荡漾,藏龙岛的风温存旖旎。法官和社区矫正人员都无暇顾及,少年法庭的使命还等着她们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