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各县(市、区)法院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

作者: 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05-23  访问次数:31795

2012年以来各县(市、区)法院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12年—2013年4月份,各县(市、区)法院在上级各类主流媒体上共发表宣传稿件216篇,其中市级184篇,省级30篇,国家级2篇。具体情况见下表:

发表

数量

县市区

总数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黄冈

日报

鄂东

晚报

湖北

日报

楚天审判

法制

日报

人民法院报

黄州

19

18

1

团风

16

8

5

1

2

红安

35

20

12

3

麻城

29

21

6

2

罗田

12

6

2

1

3

英山

42

25

9

1

5

1

1

浠水

24

16

2

5

蕲春

11

8

3

武穴

18

11

5

1

1

黄梅

11

9

2

合计

216

142

42

4

26

1

1

总计

216

184

30

2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外宣传力度不大。表现在会议、活动类工作动态宣传报道多,各地典型经验总结、工作举措创新和特色亮点深度挖掘报道少;篇幅短、影响小的消息多,有影响的长篇通讯和典型报道少,省级以上宣传仍是短板。

二是各地工作不平衡。大多法院都积极主动开展宣传工作,尤其是英山、红安、麻城、浠水等法院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宣传工作成绩突出。但也有少数法院重视不够、投入不多,力量配备和经费保障不到位,宣传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三是整体宣传氛围不浓。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倾向,有的甚至认为宣传工作可有可无,宣传激励机制没有建立,普遍存在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问题,专职宣传人员其他工作任务繁杂、边缘化严重,普遍不安心,办案单位和人员因办案任务重,没有及时提供宣传素材和信息,有的甚至不配合,一些有价值的成功做法和丰富的案例资源未能及时总结深化和充分利用,其直接后果是做了大量工作而不能获得社会认可。

三、下步要求

“公信法院创建活动年”是今年全市法院的工作主线,要紧紧围绕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的主题,进一步加大法院宣传力度,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是要把宣传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一样牢牢抓在手上。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法院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作为公信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将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宣传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宣传队伍建设,配优配强宣传力量,加大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宣传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宣传网络建设,各庭室部门均要明确1名兼职通讯员从事信息素材提供反馈和舆情监控、网评等工作,建立大宣传工作格局。

二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必需的经费和物质装备保障投入。要按照上级法院关于与新闻媒体合办宣传栏目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积极与有关新闻媒体签订合办协议,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上要有宣传阵地。要配齐配全照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及上互联网等基本硬件软件,落实好宣传工作奖励激励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和负面舆情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三是要努力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要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媒体和舆论的规律特点,精心策划宣传主题,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先进典型,通过大篇幅、多批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造氛围、创特色、树品牌,充分展示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显著成效,通过正面舆论宣传赢得公众信任。要牢固树立“案情决定舆情”的理念,大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充分借助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疏导公众情绪。

四是要主动加强同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要及时通报反馈,并适时邀请上级法院和新闻媒体共同策划组织宣传报道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准确把握各新闻媒体版面设置和用稿特点,积极主动组稿、投稿,把全市法院宣传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013年5月16日

编辑:hg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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