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纠纷联调显成效,矛盾化解在诉前
近日,黄梅法院小池法庭联合分路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余桥村村委会等多方力量,共同调处一起宅基地相邻权纠纷,将该起矛盾纠纷顺利化解在诉前。
分路镇余桥村村民余某准备在自家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屋,刚建屋基便遭到邻居瞿某的阻拦,瞿某以余某修建房屋、搭建屋基会对自己房屋造成安全隐患为由,坚决不同意余某起手动工。在房屋施工现场,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无奈之下,余某只好向分路镇派出所报警求助,分路镇派出所在了解案情后,遂联系小池法庭干警共同参与该起纠纷的调解。
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后,调解阵地转到余桥村村委会调解室。调解中,瞿某和余某分别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与怨怼,均表示坚决不会退让,大不了到法院起诉、对簿公堂,双方一直互不退让、僵持不下。经分路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余桥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从法律、道德、邻里关系等方面对其进行劝说后,小池法庭庭长汤宏趁机抓住瞿某、余某想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更好解决办法的心理,对双方展开心理攻势。
“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关系不能搞僵了,如果选择去法院打官司,耗费时间精力不说,你们的诉讼请求也无法完全实现,还不如各退一步、好好商量,共同寻求问题的最佳解决办法。”见瞿某、余某言辞趋向缓和、内心出现松动,汤宏趁热打铁讲起了古代名臣张英“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三尺巷”典故,又以“远亲不如近邻”等俗语引起双方感情的共鸣。最终,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余某、瞿某就余桥村建筑专业人士提出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握手言和。
近年来,黄梅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与乡镇主管部门的联合协作,形成调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打官司”前,让“枫桥经验”在黄梅扎根,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