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出台《实施方案》发挥法庭职能 服务共同缔造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3-02-27  访问次数:2868

近日,黄冈中院出台《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三个面向”优势和“三个服务”职能作用,嵌入式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坚持互联互通,服务决策共谋。

开门纳谏。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定期与辖区村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深入村组开展村湾夜话等活动,开门纳谏倾听呼声,全面解决群众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定期通报。及时总结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发送司法建议、编发审判白皮书等方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化解风险隐患提供参考。

二是立足职能定位,服务发展共建。

积极争取试点,将对口联系村(社区)建设成为本区域共同缔造示范村(社区)。

打造“一庭一品”紧密结合辖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文化旅游、畜牧业等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法庭功能转型,设立特色法庭,形成一批特色司法服务项目集群,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创优生产生活环境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加大对原产地品牌司法的保护力度,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以司法之力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三是突出价值引领,服务建设共管。

提升“见法率”推动庭室站点“四位一体”发展,全面做好“增、调、迁、撤”工作,确保人民法庭布局合理、运行高效。

创建“无讼村”完善与基层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联动机制,聘任一批“领头雁”式村干部为特邀调解员,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

培育“新乡风”深入院坝村落开展“法治夜校”,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打造法治文化长廊,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四是站稳群众立场,服务效果共评。

实行清单管理。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压茬推进、倒排工期、逐项销号,向群众公示反馈接受群众监督、获取群众认可。

转变考核方式由单一按照办案数量考核到全面综合性考核的转变,选树一批“全市服务共同缔造示范人民法庭”,进行表彰、挂牌,以点带面、扬优成势,推动整体工作实现新跃升

五是夯实基层基础,服务成果共享。

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综治+法庭+网络”的形式,打通“村--镇--法庭--法院”四级网络,将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的工作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最基层,实现司法服务的普惠均等、便捷高效。

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机制,深化人民法庭“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或由执行局派驻执行组执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