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法官到当事人家中开庭 获群众点赞

作者: 张露    发布时间:2020-07-13  访问次数: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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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照顾不便出行的当事人,解决“诉讼最后一公里”难题。7月8日,浠水法院竹瓦人民法庭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快审快结,顺利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告马某向朋友江某借款3万元,仅偿还1.5万元后不予还款,在江某多次提醒下,马某表示将尽快还款,并在2017年4月向江某出具了一份2万元的借条,还口头承诺将在约定期内还款。后马某并未履约,江某经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20年4月将马某诉至法院。

陈新中法官受理该案后,了解到马某身患中风、行动不便,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马某参与诉讼,陈法官在征得原告江某和被告马某的同意后,决定在马某家中巡回开庭。为更好的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争取案结事了,陈新中法官在庭前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积极邀请当地村干部参与其中,经过沟通调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明显缓和。

上午10:00,巡回法庭准时开庭,一张方桌、三张木椅、一角沙发,审判庭虽然简易,但审判程序依然严谨。书记员依法向当事人宣读了权利与义务,宣布法庭纪律,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借款金额及利息结算等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质证及辩论。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马某在2021年1月30日前向原告江某付清所欠借款1.5万元,原告江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的村民们纷纷表示,法官把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既方便了不便出行的马某,也给我们现场上了一堂生动法治课,这种人性化办案方式,值得点赞。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浠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