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小时往返湖北、安徽 浠水法院顺利完成“开年第一拘”

作者: 张露    发布时间:2020-01-08  访问次数: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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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1月1日,元旦,凛冽寒风中,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在当地公安干警的协助下,顺利将失信被执行人陈某换押带回浠水,移交县拘留所。这也是浠水法院2020年拘留的第一位失信被执行人。

陈某是安徽某沙投资公司和江苏某建设公司安徽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6年,该二公司因拖欠王某、李某和马某三人的挂靠费及履约保证金共计17万元未还,被王某、李某等三人诉至法院。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后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李某等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始终联系不上,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也无人查收,执行干警按照陈某公司在工商网站上登记注册地址进行上门执行时,发现该住址为居民楼,并未有注册公司的痕迹,陈某本人更是杳无踪迹。法院依法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2018年将其提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

2019年的最后一天下午,浠水法院执行干警王秋林突然收到了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骆岗派出所民警发送的短信,告知被执行人陈某在骆岗触网已被控制,请浠水法院前往换押。

2020年1月1日清晨,执行干警王秋林、周兴和法警尚水生、汤继明一行四人驱车前往合肥骆岗,在公安干警的协助下找到陈某。因陈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浠水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移交浠水县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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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浠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