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以破法消灾为名行骗 “假和尚”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作者: 吴英    发布时间:2020-09-02  访问次数:3783

近日,黄梅法院审结一起“假和尚”行骗案,被告人吴某冒充和尚在乡村游走,以替人消灾为名干着骗人钱财的勾当,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27日,被告人吴某伙同他人从安徽铜陵前往黄梅行骗,期间吴某购买了僧服等道具,以假扮和尚的方式前往黄梅县各乡镇寻找作案目标,伺机诈骗钱财。在黄梅县下新镇汪革村村民周某家中,吴某谎称周某家中即将有灾祸发生,让其产生恐惧心理,并以收费可帮其破法消灾为由,骗取了周某5320元。

另查明,案发后,吴某家属主动向被害人退还了53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因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家人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定从宽处理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破法消灾、会展传销、中奖领奖等诈骗方式在农村屡见不鲜。因文化程度低,自我防范意识差,导致留守农村的老人妇女屡屡受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希望广大群众千万要擦亮眼睛,提高防骗意识,在陌生人搭话时保持警惕,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上当受骗!如若发现可疑人员实施诈骗,应立即报警。

法条链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