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诚信守法意识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 毛慧 陈星    发布时间:2020-07-20  访问次数: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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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敬业正直好法官,为民解忧名扬威。”7月13日,一名群众满怀感激之情给黄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送来了一面锦旗,感谢该院执行局干警为其追回宋某某所欠的19万余元欠款。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8年11月20日立案,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十八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在执行过程中黄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宋某、江某的财产进行多次数,多维度的调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贡某某、钱某某也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宋某某、江某执行实行限制高消费的处置措施,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五个月,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行恢复强制执行。

2020年7月1日,被执行人宋某某因目前在做生意,被限制高消费后出行多有不便,也无法在银行进行贷款维持疫情后资金周转,便气冲冲地前往该院执行局理论,“法官,我在你们法院也有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子,你们先帮我把那个案子的钱要回来,你们不能只针对我,尤其在疫情之后,国家说了要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你们对我进行限制高消费,我生意更难做,你们法院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

经查,被执行人宋某某有一起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该案2017年4月立案,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七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执行局干警通过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限制高消费等法律手段,执行到位了近五万余元,因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逾17个月,曾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张某某的工资仍依法扣留。情况了解清楚后,黄州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耐心接待了宋某某,针对宋某某的抱怨和推脱进行了劝说,表示针对其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该院已执行到位了五万余元,并且张某某的工资仍依法冻结,将会依法提取,且张某某、王某也依法被进行限制高消费,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该院也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强制执行措施,作为生意人,又是被执行人,应当深知诚信是立人之本的道理,尤其是在后疫情时代,生意越是难做越是要讲诚信,越是要积极履行义务,这样才能推动生意的更好地发展。

宋某某听后态度有所缓和,但仍以法院应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由申请解除对其进行的限制高消费,法官助理毛慧当即表示,其作为被执行人,自立案执行后分文未还,实施限制高消费是法律规定的必要强制执行措施。国家出台各项政策扶持企业复工复产,是体谅企业的难处,但并非纵容企业或是企业经营者欠债不还,若抱有侥幸的心态企图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后续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司法拘留等。宋某某当即表示会尽力想办法筹措资金,也希望法院能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调解下,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相互谅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19万余元结案。 张某某、宋某某陆续将共计19万元余元汇入法院执行专款账户,已通过法院发放给申请人贡某某、钱某某。至此,长达三年的两纠纷圆满执结。

正所谓“人之所助在信,信之所本在诚”,在后疫情时代,无论是企业或是企业的经营者都受到不小冲击,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各项扶持,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要积极履行相应义务,一味地推脱责任,不仅会影响企业的长足发展,甚至还会受到法律的惩戒,践行诚信理念,积极承担责任,这样才能高质量发展。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