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刘树德一行到黄冈中院调研指导工作

作者: 谢金凤    发布时间:2021-09-29  访问次数: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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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刘树德一行到黄冈中院对长期未结案件、违法“超审限”、整治年底不立案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湖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审管办副主任樊锐,审管办三级调研员宋淼军陪同调研,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主持座谈会,党组成员、提名副院长程兵,副院长倪志勇,中院部分业务庭长、部分基层法院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审管办负责人及业务庭长参加座谈会,湖北省、黄冈市人大代表,黄冈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罗志宏,黄冈市政协常委,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军应邀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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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倪志勇代表黄冈两级法院简要汇报了近年来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和主要经验做法、专题调研内容的相关情况以及当前审限管理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的成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调研内容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参会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专题调研内容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以及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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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德指出本次调研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也是重点解决顽瘴痼疾问题的重点课题,通过实地调研汇集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将采取可操作性、客观性的办法来解决,同时传达了最高法院针对审判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他充分肯定了黄冈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创新做法和亮点特色,客观指出了当前审判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并表示针对这些共性问题将加大调研力度,在进一步整治违法“超审限问题”方面听见基层声音,提供基层方案,有助于调研组总结经验,助力建章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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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笛表示,最高法院审管办调研组在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下沉基层一线调研,实际上通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了审判管理制度的深层次问题,也是对审判权、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正确定位的系统性课题,对推动审判管理工作意义重大。肖笛代表黄冈两级法院从审判权制约监督的角度,提出了要从内部机制和外部规范两个角度去看待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并提出了优化顶层设计、审管办职能硬性设置和有效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联动机制作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