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集中执行涉环保案件保护绿水青山

作者: 罗爱东 张露    发布时间:2019-04-25  访问次数:479

图一

图二

 图三

4月19日,浠水法院对六起涉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顺利执结三起涉环保案件。

六件涉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分散在清泉、关口、汪岗等六个乡镇。被执行人浠水某垃圾处理厂、湖北瑞某建材公司、浠水恒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因存在未批先建、废水污染等问题,被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分局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浠水法院依法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执行行政裁定。

至4月22日,被执行人湖北瑞某建材公司、浠水恒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段某朋搅拌站主动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分局联系,履行完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分局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3起涉环保案件执行完毕。其他3件案件仍在强制执行之中。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浠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