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法院: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判刑并罚款
作者: 雷敏敏 发布时间:2020-05-06 访问次数:662
日前,武穴法院对一起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武穴某社区被判处罚金八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791322元。原某社区书记、主任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365476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2年,被告人蔡某担任武穴某社区(原某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期间,代表社区与他人签订了11份土地征用合同(协议),非法转让土地面积74. 2411亩,某社区共收取土地转让款791322元。其中一份土地征用合同,系被告人蔡某于2009年3月8日代表社区与陈某签订,约定征地20亩,每亩38000元(其中支付农户补偿每亩20000元,支付某社区18000元)。后陈某将土地平整后以屋基的形式对外出售获利,共收取屋基款710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社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擅自以集体名义非法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蔡某时任原某社区书记和主任,系被告某社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和被告某社区均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告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蔡某自首、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本案部分转让土地未开工建设,依法应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 武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