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度入围拍卖机构报名、评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省高院《司法委托拍卖和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本院黄中法[2020]20号《关于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中评估、拍卖、变卖等相关工作的意见(试行)》之规定,本院启动2020年度入围本市两级法院拍卖机构名单工作。现将2020年度自愿参加我市法院系统司法委托拍卖机构报名、评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超过报名时间不接受任何机构报名。
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材料经我院审核后再装订)
⒈2020年度拍卖机构报名登记表及申请书(登记表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当场填写);
⒉机构章程和(或)股东合伙协议;
⒊机构各类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等);
⒋注册拍卖师清单及资质证书;
⒌2020上年度行业管理部门年审材料(包括机构和注册拍卖师);
⒍近三年度(2017.1.1-2020.5.31,下同)获得的荣誉、奖励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等级,等等;
⒎办公场所所用房屋的产权或者租赁材料;
⒏近三年度公司的主要业绩情况(列举清单即可;报名超过30件的只需报最近报名的30件;清单以表格形式列举序号、报名标的及网上编号、报名日期、报名人);须提供清单及拍卖成交确认书;清单以表格形式列举序号、委托单位、标的名称、拍卖时间、拍卖结果。
9.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由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出具)。
三、报名要求
⒈报名须机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我院司法鉴定处报名,报名时须带上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我院须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登记备案;
⒉机构应具备的各类登记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如有到期正在报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审核等情况,须有相关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证明;
⒊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经我院核对确认后,留存复印件;
⒋对申报上交的所有材料每页均须单位盖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⒌各机构必须如实申报。以上材料我院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有一件不属实的,该机构的入围资格将一律剔除。
四、入选评审标准
1.凡取得政府管理部门行政许可的拍卖机构;
2.近三年度有中国拍协颁发的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证书;或省拍协颁发的A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证书;或武汉市拍协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有上述信用等级证书机构优先入选;
3.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两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4.中院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拍卖机构公示后,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启用。
五、其它
1.本次报名和评审,本院不向报名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2.联系人:夏婷 0713-8617030
3.报名地点:市法院综合楼司法鉴定处(806室)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