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法院联动调解,两家业主息纷止争
作者: 吕璟 发布时间:2020-07-16 访问次数: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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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王某等租赁某公司和赵某的房产开办宾馆,在经营过程中为电费、租金、装修等问题发生矛盾,导致双方对簿公堂。近日,在黄冈中院和武穴法院法官共同努力下,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2011年,王某、郑某与某公司和赵某达成租赁协议,约定租用某公司和赵某所有的武穴市万居乐建材城c栋五层楼开办宾馆,租赁期限为15年,每月租金为28290元。期间,王某等与赵某曾为租金给付问题发生矛盾。2017年10月,王某、郑某经营的宾馆装修升级,与某公司和赵某就装修升级费用的分担达成协议。但在实际执行中,就费用结算问题发生矛盾。2018年7月,因王某、郑某拖欠电费高达41446.95万元,导致宾馆断电至今。后赵某将王某、郑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王某、郑某支付租金、电费等共计824376.95元。
该案在一审中,由于双方在前期租赁中多次闹矛盾,庭审中对立情绪较大。原告赵某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和电费;被告则针锋相对提出原告应赔偿断电给经营造成的损失,同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部分装修费用,共计57万元。虽然武穴法院法官从服务企业发展的角度多方调解,但最终仍以判决结案。后被告王某、郑某不服上诉至黄冈中院。黄冈中院宋顺国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经过分析案情,发现双方自2018年发生矛盾以来,租赁的房屋一直闲置至今,对双方而言损失都在持续扩大。遂以此为调解突破点,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并换位思考为当事人分析诉讼风险和利弊,指出不管诉讼结果如何,双方都是“输家”,最终促成双方以平和的心态达成自愿解除租赁合同的协议,被告王某、郑某另支付原告赵某租金和电费共计19万元。
调解结束后,受黄冈中院宋顺国法官委托,武穴法院法官吕璟现场见证双方当事人物品清理交接和租赁场所的腾退。至此,这起涉企案件在两级法院联动协调下,妥善得到化解。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武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