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和解执行,巧化“骨头案”

作者: 徐颖慧 吕元华 陈建波    发布时间:2018-08-29  访问次数: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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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陈文雯 文/图:徐颖慧 吕元华 陈建波)“陈局长,田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何时能拿到父亲的死亡赔偿款……”说着,申请执行人李某拿出一面“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郑重地交到了蕲春法院执行法官们手中。

李某系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受害人的儿子。2015年12月,李某父亲与被执行人熊某父亲在修理电动车过程中发生争吵,熊某见状不听劝阻,将李某父亲殴打成重伤医治无效死亡。2016年7月,蕲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十年,并附带赔偿家属各项损失约20万元。判决生效后,熊某未履行法定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发现这是个典型的“骨头案”。一方面,经调查,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熊某仅有一套住房可供执行,但在房屋勘验、评估、拍卖过程中,熊某家人以“家有老人、全家仅有一处住房”为由多次抵制,阻扰执行;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李某因为父亲受害死亡,案件久执不结,心存怨气,屡次到法院上访,执行法官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安抚其情绪,并想尽千方百计落实执行。

考虑到双方激烈情绪,也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骨头案”,蕲春法院执行局经过精心部署,决定组成行动专班,兵分三路,攻克难关。首先,由承办法官田茂和司法鉴定科人员组成的鉴定小分队前往熊某家中,向熊某家人解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后果,并介绍房屋拍卖的全流程,成功劝服他们将房屋交给法院评估;接着,由副院长李杰和信访接待人员组成的维稳小分队耐心做李某及其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及时告知执行进度,让他们亲眼见证执行干警付出的努力;最后,执行局长陈旭东带领的调解小分队多次找当地镇政府、居委会和亲戚朋友,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寻找双方最大的“同心圆”,尽最大努力让案件真正案结事了。

最终,在大家的通力配合下,熊某家属提出和解意见,李某及其家属同意其以12万元结清此案。8月20日上午,在收到熊某母亲筹来的12万元款项后,李某及其家属心悦诚服地在结案证明上签名认可。见此情景,执行法官们感叹道,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又执结了一件难案。


编辑: hgszy
文章出处: 蕲春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