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法治环境 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司法体验”

作者: 王思淼    发布时间:2019-11-04  访问次数:8691

近年来,英山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民营企业”的主线和“强服务、重引导、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努力开辟多元化司法保障渠道,积极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截止至2019年10月下旬,英山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922件,涉企业法人案件637件,占比33.14%。

一是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英山县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英山县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县法院推行诉前调解、推进司法改革的一项新亮点,通过诉调对接、诉前化解,节约了时间和费用,快速履行,有效地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8年10月,英山县原某公司改制后,原几家公司的债务一并由新成立的英山县某公司承担。早在2013年度,原公司因资金周转向内部43名职工借资,并约定了利息。2018年底,新成立公司与职工进行了结算,但仍尚欠部分利息,双方因利率产生纠纷并到县上访,对社会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经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矛盾得到了化解。2019年6月,职工代表将一面“诉前调解 实惠利民”的锦旗送到英山法院。

二是召开债权人会议,首次采用网络投票表决。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6月,英山法院大胆创新,在湖北某丝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首次采用网络投票(微信群)的方式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会议依法对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债权人加入网络群组的情况说明以及网络(微信)的投票方式进行了介绍。投票结果由唱票人进行统计,监票人、合议庭、债权人代表现场监督,公证处对统计过程进行公证,全程公开透明、合法高效。随着英山法院深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通过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方式得到了进一步推广,有效促进资本、技术、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重新配置。

三是法院院长为企业扶危救困。严格落实院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到桃花冲小镇、英山华茂船舶设备有限公司、英山县供电公司等企业开展了一系列走访、座谈、调研活动,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法律需求,提高了司法服务的针对性,积极引导企业在法律制度的范围内谋发展。

四是灵活使用执行措施。加大对企业胜诉权益的保护,为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上半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14 件,执结389件,执结标的额2000万元,兑现执行款1500余万元。严格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各项限制措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30人次,对37名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同时,在处理涉企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根据其经营状况,依法合理的采取执行措施,慎重使用冻结被执行人基本账户、扣押被执行人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生产资料、成品及半成品等对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财产等强制措施,尽量避免企业停工停产,最大限度维持企业的生产经营。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蕲春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