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员” 合力高效助企化讼止争

作者: 汪瑾迪 石磊    发布时间:2024-03-12  访问次数: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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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近日,在罗田法院三里畈人民法庭和三里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下,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成功高效化解,有效维护了原告企业合法权益。

2016年1月,被告何某在原告罗田某房地产公司处购买房屋一套,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首付11.6万元,剩余房款分期付清。然而,何某在支付房屋首付款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未按约定期限按时支付下欠购房款。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无果,遂诉至罗田法院,要求何某给付剩余购房款,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轻涉案企业诉累,通过调解方式柔性化解矛盾是最佳选择。

在全面听取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被告就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另一方面积极联系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调解员参与该案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找准问题症结,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顺利化解。该案从立案到成功调解仅用3天时间,双方均表示满意。

本案是罗田法院“法官+调解员”联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深化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也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生动司法实践。后续,罗田法院将继续完善“法官+调解员”联动调解机制,充分发挥法官专业指导能力强、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优势,形成多方联动诉源治理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高效为企业化难解忧,共同绘就人民调解“新枫景”。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罗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