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作者: 张露    发布时间:2019-02-13  访问次数: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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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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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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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提审

1月24日至25日,浠水法院集中力量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通过集中提审、组织和解、上门执行等方式,执结涉民生案件11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件,执行到位金额90.7万元、扣押车辆一台,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王某等5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4日下午,执行局局长郑学平带队,到县拘留所集中提审被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就《刑法》中有关拒执罪的条款及相关司法解释作出说明,督促他们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纷纷表示,会尽快通知亲属积极与申请人协商,争取早日回家过年。

25日上午,执行干警通知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和解,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当场执结7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件,有4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其中,申请人方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民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方某重伤瘫痪在床,一家老小都没有收入来源,被执行人刘某民同样家庭贫困,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60万元的赔偿款无力赔付。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工作,向双方道明对方的难处,并积极邀请当地村干部参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刘某民在25日将执行案款38万打到法院账户,主动履行了义务。

稍作休整,浠水法院又组织4名执行干警和6名法警由闵敢、尚水生带队,前往巴河、兰溪等乡镇上门执行,对常期规避执行的当事人主动查人找物,保持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近三个小时的执行,共执结案件4件,拘留失信人1人,查扣车辆一台。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浠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