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开庭审理黄州区财政局工业园财政科原副科长、出纳郑某某挪用公款一案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4-12-03  访问次数:16335


图一


图二

图三

122日,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黄州区财政局工业园财政科原副科长、出纳郑某某挪用公款一案。

黄冈市检察院指控:2013112014526日间,被告人郑某某利用担任黄州区财政局工业园财政科副科长、出纳职务之便,通过支票转账和网银转账的方式,将2340.7155万元公款转入其个人账户用于公务开支、赌博、偿还赌债及个人开支。至案发时,仍有2251.1916万元无法归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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