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法院顺利为67名农民工讨回77.7万元
(编审:陈文雯 文:华建兵、丁晨达)施工早已结束,工程承包方却迟迟不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经过办案人员数月的努力,团风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为6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777336元。
该案的申请执行人为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10月,县人社局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法院执行该局2019年1月作出的团人社监理(2019)001号行政处理决定:要求武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拖欠67名民工的工资,合计777336元。
因此案涉及人员多,标的大,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执行员在接手案件后,立即向领导汇报,分析案情,制定执行措施。
经了解,本案的67名农民工此前在武汉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包的某项目务工,该项目已经建好,原计划在2020年元旦前后出售该项目所建商住房,卖房款用于支付本案所欠民工工资。后因所建商住房销售不畅,武汉某建设工程公司迟迟未向67名农民工支付工资。
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武汉某建设工程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该公司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执行员对该公司财产进行调查,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推进案件执行,在听取农民工及该公司项目责任人意见后,团风法院执行局协调县人社局与武汉某建设工程公司进行沟通。经过沟通,该公司于2019年11月支付了民工工资款项250000元,于2019年12月支付了第二笔款项70000元,于2020年1月10日支付了第三笔款项90000元。
对于后续款项的执行,执行员也持续跟进着。2020年1月19日中午,正在食堂吃午饭的执行员接到当事人提供的线索,称武汉某建设工程公司近几天将有款项进入公司账户,申请法院立刻冻结该公司在武汉的账户。执行员当及赶到武汉,在银行冻结了该公司的开户账户,并在1月22日当天连续2次往返武汉协调执行,最终赶在武汉“封城”的前夜顺利执行回余下全部款项。2020年3月,在法院复工的第一天,执行员将该款项打至县人社局专款账户。至此,团风法院为67名农民工执行回了被拖欠的全部工资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