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纪律规矩 公正廉洁司法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5-05-12  访问次数:22586


蕲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万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出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法院干部,特别正处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要严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廉洁自律,公正裁判,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修养,注重品德。

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不仅要通过法律来实现,而且也要通伦理道德来实现。儒法并用,是我国古代常用的社会治理方式,只有思想教育手段和法律手段并用才能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法是他律,德是自律,自律和他律相互结合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司法工作者,应当具备怎样的品德呢?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对法官的职业道德内涵规定得十分详细。我认为,刚正秉直的品质对于一个法官来讲十分重要,它关系到法官是否坚守法治信仰,是否能处理好公与私,强与弱的关系,关系到裁判的公正。从表面上看,法官处理一起案件,似乎是在衡量法官的职业水准,事实认定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恰当,但从实质上看,它也是对法官的品德进行一次检验,一份裁判文书,也是对社会民众进行道德教育的好教材。我们经常提到司法为民,怎样为民?要想为民,首先要爱民。要视人民群众为亲人,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群众有纠纷,有矛盾到法院要求帮助,其心里常处在一种烦燥的心态,如果我们能做到一声“你好”,一张“笑脸”、一句“请坐”、一杯热茶、一把椅子,群众见了听了心里肯定会感到温暖,容易稳定情绪,在心里上愿意和我们接近距离,这就助于化解矛盾,促进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自律,干净为官。

每个人都有欲望,一个人满足正常的欲望也无可厚非。但是欲望应有止境,满足欲望也应合法、合理。人的真正需要其实很有限,如果你的欲望太多,就会使你负累,而有些人把持不住自己去铤而走险,其结果是自己毁了自己。法官的职业是定纷止争,裁判双方利益的得失。为此,也就决定了法官面临的诱惑多、责任大、风险高。那么,如何降低自己的风险呢?让自己工作一生而平安着陆,我认为就是要做到“三净”。也就是心要净、言要净、行要净。“心要净”,就是要在思想上经常清除那些与法官职业道德、与法官行为规范等不符合的私心杂念,就像人每天都要洗脸一样,经常扫除心灵的灰尘,以确保自己保持一颗纯净的心而不受干扰。言要净,就是要规范法官的言辞。法院是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是裁判是非、调处纠纷的中立者。法官的话语,要有法律和事实作依据,不能乱说话、乱表态、乱评论,更不允许对他人办理的案件指手划脚,以免让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误会。“行要净”,就是指法官的行为要干净。诚然,法官是人而不是神,也有七情六欲,难免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各种干扰,但法官不是普通的人,不能拿普通人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普通人可做的事,法官可能不能做。要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到洁身自好,永葆一名法官的清白。

三、加强修身,敬畏法律。

综观近年来司法系统出现的腐败案件,其中有一个共性,就是个人道德的蜕变是一点一滴慢慢积累,逐渐由量变发展到质变的。有一些人,在刚开始走上审判岗位时,也信誓旦旦,要有所作为,要为民服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放松自己的道德防线,逐渐开始滑坡,最后到一发而不可收拾的地步。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严密,也会出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现象。

古代有一位明君,一日在朝堂上询问众大臣,世上什么人最幸福,有人答道“权力大就幸福”;有人答道“财富多就让人幸福”;而有人则说“敬畏法律者幸福”。此言一出,君臣都叫好。的确,敬畏法律的人,也就是守纪律、讲规矩的人,没有什么把柄、没有什么见不得人之事,自然过得坦荡、自然,做到了“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作为法官,处理的案件往往存在着“案件刚进门,双方都托人”的局面,可以说法官是一个高危职业,它不仅是说只要不主动以权谋私就可以了,而且要处处防备社会的诱惑,诱惑太多了,处处是陷阱。所有自己认为是当官能够享受的、产生快乐的事情,背后都可能隐藏着罪恶,都可能是陷阱。如何避免踏进陷阱,唯一的办法就是敬畏法律,对法律要常怀敬畏之心,只有敬畏法律,自由的空间都会更大,只有敬畏法律,法官的工作才会更安全、更舒心、更踏实。除了敬畏,还要崇尚法律,法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使命和职责,要把法律当作自己心中的“上帝”,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越法律,更不能亵渎法律,要坚持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让司法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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