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解民愁 回访慰问暖民心

黄冈中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活动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2-05-18  访问次数:1145

图一

“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法院!我不敢想象没有这笔救助款我们全家该怎么办,你们送来的钱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陈某某、姜某某夫妇面对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工作人员上门回访时感激地说到。

【案情回溯】

2018年,陈某某、姜某某夫妇乘坐老乡陈某的顺风车从上海返乡,在高速路上发生车祸导致二人受伤致残。2019年,法院判决陈某赔偿陈某某、姜某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42.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陈某某、姜某某因伤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上有年逾80且多病的双亲,下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属于村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生活极度困难。2021年,经市委政法委审核,市中院决定给予二人一次性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

图二

为认真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司法救助工作实效5月17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工作人员前往蕲春县向桥乡司法救助对象陈某某、姜某某家中进行回访慰问。回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就陈某某、姜某某夫妇身体状况、家庭生活情况以及救助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了解,诚恳征求二人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陈某某、姜某某夫妇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该笔救助金犹如雪中送炭,给今后的生活燃起了希望。

“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黄冈中院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动救助流程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彰显司法关怀,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据统计,2021年黄冈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58件,发放救助金475.86万元,救助涉案困难申请人648人,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有力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