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结梁子 高效调解了纷争
作者: 邱梦蓁 发布时间:2020-05-14 访问次数:461
2020年5月9日下午,在黄州区法院第五约见室,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告高某与被告汤某,在法官主持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汤某当场向原告高某手机转账支付2万元。
2017年1月2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二手车销售合同》,被告汤某以76000元的价格向原告高某转让其车辆。2019年11月,原告高某将车辆送4S店保养时,发现车辆购买之前的实际行驶公里数为296661公里,与当时被告汤某描述及合同中提及的车辆行驶公里数为105000公里不相符合,还发现该车辆在2011年A柱受过撞击。原告认为,被告向其隐瞒该车辆的真实公里数以及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明显具有欺诈意图,侵犯了其知情权。在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原告向黄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76000元购车款并索赔购车价3倍的赔偿金。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激烈,当庭调解无果。承办法官经过庭前阅卷以及庭审调查,得知被告从事二手车经营的时间短、经验不足,主观上并无隐瞒和欺诈的故意,原告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其诉请,考虑到疫情期间被告已经几月没有开业,而原告亦不能到国外打工,至今在家待业,认为本案应该尽力做调解工作。于是,承办法官首先从原告的代理律师突破,积极做代理律师的工作,要求其作为法律共同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分别做原被告工作,建议他们互谅互让共克时艰。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方案,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2万元,车辆仍归原告所有。
该案的高效、妥善解决,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既做到了案结事了,又让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