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一周内执结2件积案

作者: 谈栗    发布时间:2019-04-15  访问次数:445

近日,浠水法院恢复了2起执行积案的执行,分别是苏某能、苏某文、苏某、陈某山、胡某芳与李某勇、陈某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和王某六与陈某、程某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其民事判决书分别于1999年和2006年生效,距今均已超过10年,因二十世纪初期,法院的执行力度不够,执行手段较为单一,找人找物难,法院均未能将此两起案件执行到位。

自2016年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民作出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浠水法院在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支持和政协的监督下,执行工作不断迈入新台阶,执行声势不断壮大,许多百姓对久难执结的积案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苏某能及其家人和王某六选择相信浠水法院,分别于2019年3月向法院递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书,收案后,局长郑学平对案件高度重视,迅速分案并要求承办人发挥“钉钉子、啃骨头”的作风,攻坚克难,战胜骨头案,执结难案。

执行干警周贤根据王某六提供的线索第一时间制定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邮寄送达远在新疆和福建打工的被执行人陈某与程某火,陈某与程某火慑于法律的威严,委托其浠水的亲属处理此案。经调查,申请执行人系英山县贫困户,被执行人发生事故时未成年,双方均在生活上存在困难,周贤组织双方调解,相互体谅难处,在进行详细的释法说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诉求,被执行人亲属积极代为履行了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邬韬也前往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某村进行调查并请求村委会配合执行工作,在村委会的积极协调下,被执行人陈某军的亲属愿意履行义务,经调解,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诉求,陈某军的亲属代为履行了义务,做到了案结事了。

在执行过程中,两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都向执行干警说道,对此案已不抱有什么希望了,是听取相关法律工作人员的建议申请恢复执行,没想到真的执行到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真是今非昔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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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浠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