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当事人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作者:赵学焕 编审:张瑾)“真没想到,法官们在大年三十还在为当事人执行款到位而忙碌!真没想到,一起长达4年多的交通事故案件,在中院民一庭法官手上这么快就审结了且执行款一次性到位!” 2月7日上午,开年上班的第一天,受害人一方的律师陈某到市中院对民一庭法官频频表示感激。
2009年8月19日晚,吴某乘坐易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从异地返回黄州,途中,吴某从摩托车后座坠下而不幸被摔成植物人,因均未及时报警,致使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事故发生后,吴某因经济困难于2010年10月就医疗费部分先行提起诉讼,虽经二审终审,但因易某家境困难且对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不服,抵触情绪非常大,赔偿款迟迟未履行。2013年3月,吴某就其后期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再次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易某不服提起上诉。考虑到该案当事人及双方家庭困境和特殊性,市中院民一庭积极主持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
但是,对方的赔偿款迟迟不见踪影,年关将近,吴某之妻涂某一面靠拖着病体打工维持家境,一面还得照顾受伤的丈夫和未成年子女,家里已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其精神几乎崩溃,无奈之下便径自来到市中院民一庭,希望能帮助其在年前将赔偿款督促到位。分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熊晓明得知详情后,指示民一庭要高度重视此案,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化解矛盾,切实让当事人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为此,民一庭迅速组织陈孔齐、赵学焕、董俊华、樊劲松等审判骨干,制定协调方案,一方面安抚吴某及其家人,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其家人走极端;另一方面做易某及其家人工作,法官从易某与吴某先前常年一起工作、生活聊起,分析了两家关系从先前的融洽到如今反目成仇的原因,通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精神上适时的慰籍、感情上的沟通、心理上的疏导,易某的观点逐渐发生了变化,真正认识到了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也体谅到吴某及其家人的艰辛和不易,对履行赔偿款的态度由消极转为积极。2014年1月30日即大年三十,易某将款项全部筹齐,送至市中院。为安全起见,民一庭派员陪同当事人到银行办理赔偿款的清点及存储手续。直到办完相关手续,望着当事人满意的笑容,法官们才放心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