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法院:高效执行 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编审:陈文雯 文:叶勇)近日,团风法院成功执行了一件民营企业申请的执行案件,及时将案款发放给该企业,受到了好评。
因承揽合同纠纷,某重工有限公司将中铁集团某公司诉至法院。2017年6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认被告中铁集团某公司未支付给原告某重工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为605.9188万元(含质保金121.7959万元);被告于2017年6月15日、2018年8月1日之前分两次支付140万元、374.1229万元,质保金121.7959万元在涉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前付清。到期后,中铁集团某公司未履行协议的内容,某重工有限公司向团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该案涉案标的600余万,标的巨大,涉及企业员工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执行立案后,团风法院执行局迅速召开了专题执行会议,对人员的分工、装备保障,案件执行的思路和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处理作了预案处理。专题执行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执行人员便赶往被执行人中铁集团某公司安徽项目部,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就案件的执行与该公司负责人和法务部人员进行了沟通,力求找到案件的突破点。经过执行人员反复做工作,被执行单位明白了利害关系,当即表示同意本金马上到账,因利息涉及部分工程尚未结算,恐有工程款增减,表示不能立即支付。鉴于此情况,执行人员马上向申请执行人某重工有限公司说明情况并征求其意见,申请执行人某重工有限公司次日委托代理人赶到项目部,与被执行人进行结算。申请人就利息部分作出让步,被执行人就工程款未结算部分作出了让步,双方达成执行协议,被执行人当即将案件执行款本金及利息608万余元转到团风县人民法院账户。
该款项到账后,团风法院及时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某重工有限公司,解决了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某重工有限公司对法院一再表示感谢。
团风法院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执行工作中,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回笼资金、追回债权,充分运用执行职能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