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调邻里陈年纠纷 助力人居环境整治
作者: 程顺英 发布时间:2019-06-17 访问次数:433
6月13日,红安法院华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纠纷案。
原告张合某家的房屋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被拆除,该房屋系在土改中按政策征收后分配。同村村民张泽某以该房屋系其祖上资产为由,强行将拆房后的椽子12根及其它旧木料据为己有。双方为此大打出手,村委调解无效。张合某遂于5月13日诉至红安法院,请求判令张泽某返还霸占的椽子及其它旧木料,并赔礼道歉。
考虑到该案对当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可能造成不良影响,主审法官徐忠祥决定加快审理。6月13日,庭审如期而至,被告张泽某却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结束后,徐忠祥一行多番联系被告方,细致做工作。经过主审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由被告给付300元补偿款的调解协议。该案的成功调解,既消除了原被告双方陈年矛盾,又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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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红安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