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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法院开展专题活动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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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黄冈中院以及环白莲河库区的浠水、罗田、英山三县法院齐聚白莲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就白莲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开展实地走访及座谈。黄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白莲河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陆续中出席活动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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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首先乘船查看白莲河示范区直管水域的一起行政强制拆除非法筑坝拦汊后的生态修复现场。随后,聚焦白莲河库区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召开了白莲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成立以来的首次联席会议。
座谈会上,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介绍了白莲河示范区环境资源行政执法的相关情况,浠水、罗田、英山三家法院围绕“白莲河示范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分别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情况,黄冈两级法院与白莲河示范区就白莲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现状、存在的制约因素以及解决路径开展了深入探讨交流。
陆续中表示,黄冈两级法院选择在白莲河示范区开展活动,既是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的重要行动,又是贯彻落实法治护航白莲河水库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体现出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决心与担当。本次座谈会,紧扣改革发展需求,深入研讨交流,将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预防、惩治、修复、联防、教育”五位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质化运行,筑牢绿色白莲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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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晓明表示,立足白莲河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实际,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深化认识,增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的责任感。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白莲河生态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环资审判专业水平的有效途径,全市法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打破司法壁垒,加强协作联动,共同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二要分析现状,寻求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的公约数。要理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行政案件的受案渠道,开辟涉白莲河生态环保案件“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专班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并设立专门的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梳理汇总,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要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涉环境资源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力度,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三要健全机制,推动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的常态化。要通过建立“事前联合预防+事中密切沟通+事后协同治理”工作模式,不断深化协同协作,促进环境司法深度融入白莲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体系,助力我市加快建设全国革命老区绿色发展示范区。
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兵出席活动。根据白莲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成立时浠水、罗田、英山三县法院签订的协作协议,本次活动由浠水法院具体承办,浠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胜华主持座谈会,罗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慧琴,英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青和黄冈中院民三庭、行政庭庭长及浠水、罗田、英山法院环资审判相关负责人及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领导、部门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