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浠水县总工会联合举办全县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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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为全面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有序开展,浠水法院、浠水总工会联合举办全县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全县各乡镇(区、处)工会主任、重点民营企业工会主席参加培训。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建军在开班式上作讲话。他表示,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县法院作为全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改革试点法院将与县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合作,整合工作优势,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省总工会《关于推进“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合力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共同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培训班上,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志勇从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工会调解流程及人民法院委托、委派工会组织调解的程序等方面进行现场讲解;县法院民一庭法官陈国飞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结合PPT演示文稿,重点讲解了法律上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司法救济等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实务问题。
学员们认真听讲、勤做笔记,并在释法答疑环节上踊跃发言。针对学员们提出的兼职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是否认定工伤;社区干部跟社区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怎么区别及社区干部没有买五险一金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等问题,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段焱明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现实案例进行了逐一解答、讲解,并重点强调了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思藕主持培训班并对学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精心学习、细心专心阅读培训手册,将培训内容入脑入心并指导实践;二是精细实践,大家处在劳动关系第一线,也是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人,实践中要依法依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好每一件调解工作,让劳动者享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三是精准出彩,结合法官授课内容及自身区域、行业特点,成功调解相关劳动争议案件,助力全县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湖北浠水蓝天联合气体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万可可谈到:“通过今天这个培训会,我对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签订,企业与员工雇佣劳动关系等方面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这对我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这次学习我受益匪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