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未牵绳成被告,武穴法院诉前调解止纠纷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4-03-12 访问次数:242
2023年11月,何某在马路上牵绳遛宠物狗,夏某未牵绳的大型犬突然冲出并将其宠物狗咬至重伤,何某立即将宠物狗送往动物医院救治,治疗完成后与夏某商量赔付事宜未果,何某遂将夏某起诉至武穴法院。
武穴法院梅川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了解到夏某有赔偿意愿,只是认为何某的诉求不合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在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下,双方的对立情绪得以缓解,但在赔偿金额上仍有争议。梅川法庭工作人员在送达文书时抓住时机,再次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解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夏某主动履行赔偿责任,何某自愿撤回起诉。
文明养狗,遛狗栓绳。宠物饲养人应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文明养宠理念,严格约束养宠行为,不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宠物登记、防疫等措施。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系犬绳、戴嘴套,不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认真履行管理和看护义务,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武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