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组织并报送典型案例的通知

作者: 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04-15  访问次数:33507

各县(市、区)法院、本院各单位:

按照全市法院关于开展公信法院创建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法院宣传工作和普法力度,市法院与鄂东晚报合办了《今日说法》专栏。该栏目每周一期,从栏目开办以来,中院各业务部门有关法官积极提供典型案例,如民一庭6篇(杨华2篇、刘小成3篇、赵学焕1篇)、民二庭2篇(饶贵芳1篇、胡美琴1篇)、民三庭1篇(杨静提供)。刊登时间、主题具体如下,可登陆《鄂东晚报》http://wb.hgdaily.com.cn/html/2013-04/10/node_13.htm浏览:

1、1月23日 离婚后再婚,房子该由谁继承? (刘小成提供)

2、1月31日 受托加工服装侵犯他人商标权加工方要负责任吗?

(杨静提供)

3、2月6日 车辆出借未缴交强险车主与肇事者共担责

(赵学焕提供)

4、2月20日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分割在办理过户前是否可以反悔? (刘小成提供)

5、2月27日 未订立书面合同应支付两倍工资 (杨华提供)

6、3月6日 管理出现混乱 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饶贵芳提供)

7、3月14日 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

法院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杨华提供)

8、3月22日 为人贷款担保,可要擦亮眼睛了 (胡美琴提供)

9、4月10日 保单上有关责任免除要看清楚 (刘小成提供)要求各县(市、区)法院和本院各单位积极组织专人精选一

些已审结的典型案例,报送市中院研究室张瑾或陈新明同志收。

(外网邮箱:hgzyyjs8617071@163.com 内网通过腾讯通发送)

市中院研究室

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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