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4-06-27  访问次数:31880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中发(199830号、鄂文(20021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在我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201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院机关2014年财务支出情况以及2014年审判业务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实际所需资金,我们编制了2013年预算。现将预算编制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预算,我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376931元,支出总计35376931元,其中基本支出19976931,项目支出15400000元。

二、收入编报说明

1、人员支出收入6685663元,其中:在职人员收入6129814元,按在职人员的实际工资及补贴标准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2145245元,按离退人员的实际离退休费和补贴标准编制;医疗保险收入555894元,按工资总额6%计算编制。住房公积金收入714709元,按工资总额的12%计算编制。

2、日常公用收入4021314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职编制人员按人平2.1万元供给。福利、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分别按基本工资总额的2.5%2%1.5%计算编制。

三、基本支出编报说明

()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6129814基本工资根据我院201312月份在职人员工资表中基本工资总额乘12个月,津贴补贴按已批在职人数津补贴月总额乘12个月计算。奖金按201312月份的基本工资填报,医疗保险费按全年工资总额6%填列。

()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5245元。

1、离休费116489元。离休金和津补贴按201312月离退休费和各项津补贴乘12个月测算。离休公用经费按2人年人平公用经费2000元。

2、退休费1978464元。退休金和津补贴按201312月退休费和各项津补贴乘12个月测算。退休公用经费按社保规定政策测算。

3、遗属生活补助16920元,按实际3名遗属情况填列。

4、其它支出29952元,按规定计算的离退休人员的电话费。

四、日常公用支出编制说明

日常公用支出4021314元。根据近三年法院支出情况,将一般公务费按预算表要求再细化预算为:

1、办公费:310000元,按年人平2000元测算。

2、水电费:341000元,按年人平2200元测算。

3、邮电费:155000元(含邮寄费、线租费、公用电话费),按年人平1000元测算。

 4、交通费:1500000元,按30辆车每辆年50000元测算。

5、差旅费:310000元,按年人平2000元测算。

6、维修费:155000元,按年人平1000元测算。

7、会议费:155000元(按年人均1000元测算

8、招待费:155000元,按年人平1000元测算。

 9、其它公务费583360元,其中通讯补贴390360元,其它日常公用支出193000元。

另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5%2%1.5%填报。

五、项目支出编报说明

我院在编制的2014年部门预算方案中,编制了项目7个,合计支出21810000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法院聘用法警经费:为与国际惯例接轨,从2003年起,执行死刑的任务已由武警转移到由人民法院法警执行,我院已聘用法警10人,其中:男法警8人,女法警2人,为更好完成执行死刑任务,需要对聘用法警进行培训,需要解决工资、服装、差旅费、培训费、社会保险缴纳等费用,年需求预算经费20万元。2014年在预算内安排项目经费10万。

2、人民陪审员经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我院已聘请16名人民陪审员,需要解决人民陪审员培训费、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费、工资等经费,经测算年需经费8万元。2014年在预算内安排项目经费5万元。

3、证人、鉴定人出庭经费:根据《刑法修正案》规定,从200311,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支出证人出庭所必需的差旅费、误工费、生活费,经测算需经费20万元,2014年在预算内安排项目经费10万元。

4、审判庭专项经费:我院2013年度根据发改委批准,审判庭二期工程准备在2014年开工,2013年度结转专项经费1540万元用于审判庭建设。

5、弥补办案经费不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由于办案经费不足,经市政府批准,用非税收入返还安排478万元用于弥补办案经费的不足。

6、法院工作人员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助的通知》,人社部(201317号文件,我院现有在职干警155人,人均月发放300/,根据测算,年需600000,这部分资金用非税收入返还解决。

7、行政性收费成本:我院2014年度计划非税收入720万元,经测算收取诉讼费需成本为78万元,2014年在非税收入项目预算中安排78万元。

附件:2013年部门预算基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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