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如何定位?如何评价?如何重构?
作者: 陈文雯 发布时间:2019-03-01 访问次数: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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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至3月1日,全市法院一体化点训暨人民法庭庭长培训会在黄梅召开。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现场授课,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晓林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政治处主任、人民法庭庭长等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肖笛以《深化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 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题目从如何定位人民法庭、如何评价人民法庭、如何重构人民法庭三个方面进行了授课。肖笛指出,人民法庭是历史发展的母亲河,是社会治理体系的策源地,是经济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司法改革的排头兵。结合前期的深入调研,肖笛指出了人民法庭在党组织组织力发挥、工作职能、受案范围、流程管控、绩效考核、人员配置、司法能力、经费保障、硬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如何重构人民法庭,他强调要在机制、体制、结构、生态方面求变,在工作格局、精神状态、院庭建设方面求新,在司法流程、工作成果、群众口碑、干警待遇方面求优,实现人民法庭党的建设规范化、受案范围规范化、质效管理规范化、流程管控规范化、法庭建设规范化,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其间,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黄梅法院小池法庭的诉讼服务大厅、科技法庭、接待室等场所,浠水巴河、麻城福田、红安觅儿、蕲春刘河、罗田匡河和黄梅小池六个人民法庭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