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妻子庆生请客吸毒,男人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作者: 吴英    发布时间:2019-06-26  访问次数:361

为招待前来给妻子庆祝生日的朋友,罗某除请客吃饭外,还请客吸毒。日前,该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在黄梅法院审结,罗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22日20时许,被告人罗某因其妻子梅某美过生日,约吸毒人员沈某峰、曹某、王某等人在小池某餐馆吃饭。饭后,为“招待”前来给妻子庆祝生日的朋友,罗某出资3000元钱购买了毒品“开心水”(甲基苯丙胺水溶物)及“K粉”(氯胺铜),在某私人会所预定了包厢与沈某峰、王某、曹某等人共同吸食。次日,民警赶到现场将罗某及吸毒人员沈某峰、曹某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曾因故意犯罪被黄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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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黄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