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精施策 司法建议促善治
——黄冈法院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6-02-06  访问次数:235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一份内容翔实、指向精准的建议书,不仅是司法裁判的延伸,更是法院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推动源头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2023 年以来,黄冈两级法院紧扣“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要求,将司法建议作为深耕源头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的“小切口”,三年间累计发出行政类司法建议95件,2024年、2025年行政机关回复与落实率连续保持100%,让一条条“法治良方”落地生花,成为基层善治的鲜活注脚。

聚焦“关键少数”拧紧依法行政“责任阀”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更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抓手。2023年,黄冈中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全市以县市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中,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部分单位收到出庭通知后仍无故缺席,导致行政争议难以通过面对面沟通有效化解。

为扭转这一局面,黄冈中院精准靶向发力,向黄冈市人民政府发出专项司法建议,直指问题核心并提出优化举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市严肃整改。以此为契机,市政府与市中院联合出台《黄冈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中院同步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将出庭应诉情况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硬挂钩,以制度刚性压实主体责任。

制度保障成效立竿见影: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跃升至 98.2%,较上年提升8.9个百分点,司法建议发出后至年底更是实现100%出庭。如今,黄冈法院正持续推动这一制度从“应出尽出”向“出庭又出声、出声更出彩” 深化,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倾听民意、化解矛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平台。

规范“执法行为”激活城乡治理“新效能”

房屋拆除、违法建设查处等执法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程序合法是维护政府公信力的底线。2024年,黄冈中院在系统梳理涉房屋拆除行政案件时发现,部分行政机关存在迳行强拆、手续不全、遗漏权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等程序瑕疵,同时伴随证据意识薄弱、不积极履行举证责任等共性问题,既影响执法效果,更易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针对这些治理痛点,黄冈中院向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委发出靶向司法建议,详细列举问题表现,明确提出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证据意识、加强部门协作等具体改进方向。建议发出后,各地各部门迅速响应、积极整改,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法院转发推广。其中,蕲春县人民政府主动作为,于2025年7月出台专门规定,明确授权县城管执法局在特定区域内行使查处违法建设管辖权,有效理顺执法体制、堵住管理漏洞。

司法建议的“治理效能”持续释放:2025年,黄冈中院受理的涉违法建筑拆除行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9.41%,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18%,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城乡规划建设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

守护“民生底线”织密公共安全“防护网”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公共安全关乎千家万户。2025年,麻城法院在办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麻城市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商户的监管存在短板:24家商户无证经营或许可证过期仍违规运营,30家商户存在烟花爆竹与其他商品混合存放问题,9家商户存在店外随意摆放、消防器材失效等多项安全隐患。尽管检察机关已先行发出检察建议,但“回头看”中仍有部分问题未彻底整改,安全风险持续存在。

为彻底拧紧安全生产“安全阀”,麻城法院与麻城检察院秉持协同治理理念,联合向麻城市应急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树牢底线思维、压实监管责任。该建议推动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并在销售旺季加密检查频次、扩大排查范围。通过系列攻坚行动,累计检查商户67家,推动3家企业完成全面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3处。

清明前夕,法检两院再次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不走过场、隐患彻底清零。这一协同治理案例被《湖北日报》报道,生动诠释了司法与行政同向发力,将预防性司法理念转化为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成效。

从推动“关键少数”出庭应诉到规范执法程序与权责,再到协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黄冈两级法院始终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将司法建议作为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良方”。每一份建议,都精准指向治理短板;每一次回复与落实,都见证着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未来,黄冈法院将继续坚持“小切口”推动“大治理”,让司法建议在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源头治理、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外溢效用,为更高水平的法治黄冈、平安黄冈建设贡献源源不断的司法智慧与力量。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